普陀区企业商标注册要注意哪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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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企业商标注册要注意哪些细节?

作者:上海长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9 08:03:13

很多企业为了快速获得商标都会选择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因为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可以节省下各方面的成本,同时还可以利用申请注册商标节省下来的时间用来对企业商标进行宣传,塑造企业品牌影响力,推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今天公司为大家整理介绍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那么注册商标具体的转让流程和所需的转让时间大约是多久呢?

一般来说商标转让所需的时间会比申请上海商标注册的时间节省一半左右的时间,如果提前准备好商标转让所需材料的话,商标转让所需的时间大概在6-8个月之内就能办理成功。大概所需的流程是:首先在1-2个月内,商标局收到转让申请文件,然后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然后在4-6个月内,商标局对提交转让申请的商标进行审核。其后在6到8个月时间内,审核通过的商标就会被核准公告,并发放商标转让核准证明。

官方给出的审查需要时间是最短6个月,最长8个月,但是具体的时间还是要看申请转让的商标的具体情况,以及商标局当时的审查流程是否顺畅。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如果企业需要尽快获得该注册商标的话,可以寻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帮忙,专业的机构可以快速的寻找到解决办法,如果委托代理机构的话,代理机构可以帮忙办理好商标公证,这样可能只需要在一周左右的时间内,就可以在企业活动中使用该注册商标了,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对企业而言,生产经营发展是追求,无论是经济实力、品牌实力还是其它等综合实力,都是企业发展的结果。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背景下,想要获得发展的机会,首先要有属于自己的品牌,而商标是打造品牌的利器。企业想要获得商标,首先要申请上海商标注册,成功注册商标后还要注重商标的经营使用过程,以免商标被他人侵权,尤其要注意商标抢注行为。

什么是商标抢注?

商标抢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

商标为什么会遭抢注?

1、所抢注商标价值高抢注人若属于主观恶意抢注的,抢注后进行商标倒卖,索取巨额商标转让费,或以“侵权”之名起诉以诈取赔偿额,赚取丰厚的利润。

2、商标注册制度漏洞我国商标注册制度遵循“注册申请在先原则”,将注册而不是使用作为取得商标权的途径。不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实际使用或有真实的使用意图,这就在客观上为商标抢注提供了可能。

3、被抢注后商标维权难度大商标在先使用人通过向行政和司法部门提出异议、争议和维权诉讼,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因此企业也只得放弃未注册商标再重新设计注册新商标。

4、商标保护意识不强企业习惯性地在现有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忽视了企业未来可能发展的相关领域,留下了商标遭抢注的潜在风险。

如何应对商标抢注行为?

1、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提出商标撤销争议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抢注的商标。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干涉他人使用其注册的商标、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认定商标侵权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今天我司来为您解答。

在商标侵权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都应该受到保护。商标专用权必定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在上海商标注册的过程中通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等一道道流程。因此,当商标专用权确立后,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给予该注册商标保护。即使是使用不正当行为注册的,或者该商标不符合规定但已经注册的,在该商标撤销前也应如此。

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六条规定,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对在撤销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不具有溯及力。当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到期后,会有六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商标注册人在宽展期内没有进行商标续展,或者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的,他人在此期间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时,不构成侵权行为。如果商标注册人在宽展期内进行了商标续展并且申请通过,他人在此期间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时,会构成侵权。

上海商标注册中的平行进口是指:第三人在没有得到商标专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从外国进口相同商标的相同物品的行为。:

第一,国内存在一个受到合法保护的商标专用权;

第二,第三人以合法手段从国外进口某一商品,该商品是国内的商标专用权人在外国生产或者销售的;

第三,第二人没有国内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

第四,从国外进口的商品价格具有竞争优势。例如:英国甲公司在中国和泰国核准注册了同一商标,并且分别在中国和泰国生产、销售同一商品,但是由于原料、劳动力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泰国的该商品价格远远低于中国。中国乙公司注意到该情况后,就从泰国市场合法购买了一批该商品,并进口到中国。甲发现后,向法院起诉乙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但乙认为,进口的商品甲自己生产的,也使用的是同一商标,应适用“权利用尽”,不构成侵权。

我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平行进口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认为,如果平行进口会导致消费者发生混淆;或者由于各国采用不同的质量标准而致使商品质量不同,进而影响国内商标专用权人商誉的话,认定构成商标侵权。比如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米其林”商标案,即以进口的轮胎未釆用中国的轮胎质量标准,影响“米其林”商标的声誉,从而认定构成商标侵权。但是,对于进口商品和国内商品质量等特征完全相同,不会影响商标声誉,同时又出自同一生产者,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认、混淆的情况,如何认定,目前尚没有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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