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上海长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正常的上海商标注册流程
很多人说上海商标注册的流程比较复杂,需要很多流程才可以进行注册,其实商标注册流程远远没有那么复杂,三步即可注册商标,具体就由注册公司服务平台为您讲解商标注册其实只需三步即可。正常的上海商标注册流程是: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 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确认提交申请→ 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 →领取规费收据,而想要快捷注册商标的注册流程是:
1、寻找商标代理注册机构
2、提交相关商标注册材料
3、领取商标证书
一直以来,经常会有客户质问我司代理人,人家商标注册都包过,你们家商标注册不包过还收费那么贵,为什么?我司商标注册代理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直接回复说,你找商标注册包过的代理去吧!!!但内心里五味杂陈,不是滋味,我们是做服务的,不能这么不负责任,即使对人性的弱点无可奈何,我们也有义务去告知客户实情,那今天我司就将商标注册包过的事儿跟大家一起聊一聊吧!
商标注册的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1、商标查询;查询该商标或类似商标是否已被人注册,一旦发生以上两种情况,都是注册不了的。因此,商标查询关系到商标能否注册下来,该程序极其重要。再者,商标从提交到录入数据库到数据审核通过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约为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所以在这段时间里,如果别人注册了与你一样或类似的商标,商标申请人是查询不到该商标的,该段时间也叫商标查询盲期。因此,商标注册包过只是部分不良商标代理的幌子,商标申请人的利益根本得不到保证。
2、商标注册提交;商标注册全国唯一受理机构是位于北京的国家商标局,因此,其它所谓的直属机构、办事处等都不能办理商标注册。目前中国只有两种方式办理商标注册:第一就是委托各省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第二就是申请人直接前往北京的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其它任何方式目前都是不能办理的。近期一些网站推出商标申请人直接在其网站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件的活动,这些都是骗人的,到时商标注册不下来,他们就会推脱说是申请人自行提交的申请,与其网站无关,让申请人直接打电话给商标局,而商标局的电话是非常忙的,基本是很难打通的。商标申请文件的填写也是一项比较专业的工作,填错了或填写的格式不对,商标局都会不予受理,因此,提交一份商标注册需要专业、细心、时间,弄不好就会不予受理或要求商标补正。
3、商标公告或被驳回;商标如果顺利通过商标局的初步审查就会下发《商标初审公告通知书》,如果审核不通过就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商标公告了,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申请人皆大欢喜,要是被驳回又该怎么办?复审还是不复审,复审的话商标申请人得再付3000左右的复审费,如果申请人不同意,商标不过就不是商理代理机构的责任,如果申请人同意复审是不是就一定能通过注册呢?也是不一定的。此时,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成功率也不是百分之百的。
第三,就算顺利进入初审公告,倘若他人在公告期提出异议,且理由充分,商标注册也是存在失败风险的。因此,要成功注册一件商标,必须历经艰难险阻,跨越重重障碍,因为商标注册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一些商标代理机构向申请人承诺包过、包拿证,这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理性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对于商标代理机构此类承诺必须提高警惕,加强判断,切勿信以为真,影响到商标注册的成功。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见申请人想要成功注册一枚商标,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的在先权利;究竟哪些在先权利需要申请人注意,不可与之冲突呢?
一、商号权商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是不同企业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权的获得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商评委或知识产权法院在考虑商标权和商号权是否冲突时,不是简单的依据商号权和商标名称是否相同或近似,而是依据商号权企业的知名度,考虑商标名称是否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是否会对商号权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等。
二、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企业或个人可将获得许可使用的肖像申请为注册商标,如老干妈商标即为其企业法人代表陶碧华的肖像。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肖像权人许可而将其肖像申请为注册商标,都将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肖像权人可依法向商评委提起异议,要求驳回注册商标申请,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三、著作权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旦著作人完成了一件作品的创作,其就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任何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将其作品申请为注册商标,或者作为商标使用,都将构成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除了以上四种常见的在先权利之外,若申请人的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等,其注册商标申请也将遭驳回,或者已核准注册商标将被宣告无效。侵犯在先权利的行为有哪些?按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在先权利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先权利的存在可以成为申请商标注册的阻却和注册商标的撤销事由。二是在先权利的存在可以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限制事由。
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权利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存在其他形式的冲突,则商标注册审查部门可以直接驳回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在异议程序中,相关权利人也可以在先权利的存在为由提出异议,从而阻止相关商标获得注册。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驰名商标保护)、第三十一条(在先权利保护和未注册商标保护)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理论上在先权利的存在可以成为申请商标注册的阻却和注册商标的撤销事由,但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意味着任何在先权利都可以具备这种法律效力。
原因是:如果任何在先权利都可以阻止他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撤销注册商标,则无异于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负有检索并避免所有可能的在先权利标识,这显然是很难实现的。同时,由此也可能导致所有的注册商标权都处于权利不稳定的状态。此外,从社会公平角度考量,这种做法可能造成严重的不公平,导致社会成本急剧增加。
因此,对于商标申请人来说,固然因为客观因素有着无意侵权的风险,但切记千万不可明知故犯,带着主观恶意去抢注他人商标或明知故犯抢占他人独创的图形申请商标。
上一篇:上海商标注册常见问题汇总
下一篇:如何防止上海商标注册被拒?
最新文章
- 深入解析上海集体注册商标需关注的要点[ 2024-11-17 ]
- 上海集体注册商标需了解的要点概览[ 2024-11-16 ]
- 长宁区集体商标转让的深远影响与策略建议[ 2024-11-15 ]
- 长宁区集体商标转让的具体作用与意义[ 2024-11-14 ]
- 静安区集体商标续展:细节决定成败[ 2024-11-13 ]
- 静安区集体商标续展:关键细节不容忽视[ 2024-11-12 ]